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煙霾散去之後:國家對火災受害者不可推卸的責任

印度尼西亞政府必須承認,火災受害者,尤其是兒童,享有可依法主張的權利,而非只能依賴國家的憐憫。按照現行法律框架,國家是災害管理的“首要責任承擔者”。這意味著,國家不能以“能力有限”或“預算困難”為由,逃避重建住房、保障健康及恢復生計的義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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